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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忠管家 发布时间:2023-01-13 浏览:
春节来临,很多企业会通过购物卡等方式给员工发放福利或者送给客户,但是做购物卡的账务处理,也会带来一定风险,为了让大家年前工作有条不紊,今天小编总结了一些问题接下来给大家详细解答。
从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)的规定来看,在预付卡的整个业务流程中,都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那就意味着持卡人的购卡金额无法抵扣进项税。
1、企业购买预付卡,仅能从售卡方或支付机构取得普通发票,无法取得专用发票,项目是“预付卡销售和充值”,也就是说,从发票上可以开出企业购买了预付卡,随之而来就是“预付卡”实务涉税问题,如果是发放了,是否属于福利费、业务招待费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,是否代扣代缴个税(发给员工作为福利费需要代扣代缴个税),是否涉及商业贿赂等问题;如果用预付卡消费,又无法取得专票,也就无法抵扣进项税。
郑重提醒,金税四期上线在即,可“随时”知道哪家企业购买了预付卡!
2、持卡消费后,销售方或特约商户也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,那就意味着持卡人的购卡金额无法抵扣进项税。
忠管家全体员工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!万事如意!兔年吉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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