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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忠管家 发布时间:2020-11-10 浏览:
一、与人员薪酬相关的有关扣除
1、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,准予税前扣除;
2、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支出,不超过工资、薪金总额的14%的部分,准予税前扣除;
3、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、薪金总额的2%的部分,准予税前扣除;
4、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、薪金总额的8%的部分,准予税前扣除;超过部分可以结转至以后纳税年度扣除。
5、补充养老,补充医疗保险,在不超过工资、薪金总额5%的部分,准予税前扣除。
二、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有关扣除
1、业务招待费,按照其发生额的60%扣除,但最高不能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‰;
2、广告费,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%的部分,可以税前扣除,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
3、化妆品制造、销售,医药制造,饮料制造(不含酒类制造)企业发生的广告费支出,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%部分,准予税前扣除,超过部分,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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