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忠管家服务平台!服务热线:400-833-7585

忠管家服务平台

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028-66156669 400-833-7585
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资讯 > 行业资讯

2021年8月1日起,全面推行增值税、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

文章来源:忠管家 发布时间:2021-07-27 浏览:

        自2021年8月1日起,增值税、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,启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一般纳税人适用)》、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、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》及其附列资料和《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》(附件1-附件7),《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》(附件8)所列文件、条款同时废止。

增值税、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的含义是什么?
        纳税人申报增值税、消费税时,应一并申报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。增值税、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,是指将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(一般纳税人适用)》、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及其附列资料、《增值税预缴税款表》、《消费税纳税申报表》分别与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》整合,启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一般纳税人适用)》、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、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》及其附列资料和《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》。

为什么要实行增值税、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?
一是优化办税流程。
二是减轻办税负担。

如何进行增值税、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?
        新启用的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一般纳税人适用)》、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、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》及其附列资料和《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》中,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附列资料或附表,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、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。

申报表整合施行后原附加税费申报表还可以使用吗?
申报表整合施行后,原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》不再使用。

我们的服务

公司注册       代理记账       公司注销       验资报告      审计报告       资质代办       银行开户       各类许可      吊销恢复       解除异常       资产评估       融资咨询  

服务热线

400-833-7585

服务时间:08 : 30 ~ 20 : 30

企业邮箱:1317828158@qq.com

微信公众号
手机端
top
在线预约

扫描加微信咨询

 

请你留言

感谢您的关注,请填写一下您的信息,我们会尽快和您联系。